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宣传管理,规范校内横幅悬挂工作,营造整洁有序、文明高雅的校园环境,在《景德镇陶瓷学院关于规范校园横幅、条幅管理的通知》的基础上,制订新的校园横幅管理办法。
一、原则要求
第一条 学校不主张在校内悬挂横幅。确实需要悬挂横幅的,有关部门须按照本办法规定,履行审批手续。
第二条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在校门口摆放巨型喷绘。确因全校性、综合性重大活动需要摆放巨型喷绘的,有关部门须履行审批手续。党委宣传部予以严格控制、严格审批。
第三条 一律不得悬挂校内外经营单位的商业性宣传横幅。
第四条 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校园横幅的管理与审批,保卫处负责校园横幅悬挂相关工作的现场管理与巡查。
二、横幅制作的规范性要求
第五条 横幅的内容要积极健康、用语准确、用字规范。
第六条 横幅一律为红底(大红色)白字,字体为宋体,一般不得使用其它颜色和字体。
第七条 横幅的长度须与所在悬挂的灯柱等同。
第八条 横幅朝向以进校方向为准;同一灯柱上只能悬挂一条横
幅,相反方向不得悬挂横幅。
第九条 一律不得在田径场护栏网、树木、墙体等位置悬挂横幅。
三、悬挂地点与横幅类别的规定
第十条 校内横幅悬挂实行分区管理,共划分A区、B区、C区三个悬挂区域。
第十一条 A区所在位置:校门——行政楼、校门湖边——B1楼、校门——体育馆。
A区悬挂横幅的类别:学校重大活动、思想理论宣传、法定节日宣传等性质的横幅。
第十二条 B区所在位置:B1楼——图书馆阶梯、图书馆门口——二食堂、体育馆——一食堂西门、科艺楼东侧。
B区悬挂横幅的类别:有关部门举行的重大活动、会议等相关工作横幅。
第十三条 C区所在位置:学生宿舍区,研究生大楼——二食堂桥,学生活动中心门口,二食堂门口,第一田径场东门——网球场。
C区悬挂横幅的类别:以学生为主体(学生组织、学生社团、学生班级等)开展的重要活动横幅。
四、横幅悬挂的审批手续
第十四条 需悬挂横幅的部门,须履行横幅审批手续。未经审批的横幅,一律不得悬挂。
第十五条 校园横幅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审批。有关部门对相关横幅内容进行初审。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初审涉外活动的横幅内容;学生工作处负责初审全校学生班级、所辖学生组织的活动横幅内容;团委负责初审校(院)学生会、全校学生社团的活动横幅内容。
第十六条 保卫处负责对校园横幅悬挂等进行现场管理与巡查,对未经审批同意悬挂横幅的或未按审批地点悬挂横幅的(悬挂横幅者应携带相关手续材料),予以制止。
第十七条 横幅悬挂的审批流程如下:
常规横幅:填写《校园横幅悬挂申请审批表》——申请部门的负责人审核——党委宣传部审批
涉外活动横幅:填写《校园横幅悬挂申请审批表》——申请部门的负责人审核—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初审——党委宣传部审批
学生活动横幅:填写《校园横幅悬挂申请审批表》——指导老师(班主任)确认——学生工作处/团委初审——党委宣传部审批
第十八条 《校园横幅悬挂申请审批表》下载办法:在党委宣传部网站—“规章制度”中下载。有关部门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到党委宣传部办理审批手续。
第十九条 横幅悬挂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,学校于每周日上午对全校所有横幅进行集中拆除。
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申请表见附件:
景德镇陶瓷大学校园横幅悬挂申请表.doc
党委宣传部
2016年12月8日